结构体系加固法发表时间:2020-04-22 06:03 一、基本概念 结构体系加固法是针对结构的总体设计缺陷,用新增一定结构(如剪力墙及侧向支撑)或设施(如阻尼器)的办法,来改进与完善原有结构体系或形成较合理的新体系,达到提高结构总体承载力、刚度和延性,以满足现行相关规范及标准规定的加固方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因概念设计不合理、不规范的高层建筑及工业厂房建筑结构加固及抗震加固。 三、优缺点 优点:能大幅度提高结构整体性和抗震能力。 缺点:新旧结构可能存在差异沉降,新增结构构件可能影响使用功能。 四、方法要点 框架结构既有建筑,当房高度超过GB50011适用最大高度限值,或结构抗震能力严重不足,用单纯的构件加固已无法满足要求时,以及框一剪结构和板柱一抗墙结构既有建筑,当抗震墙间的楼盖,屋盖长宽比超过GB50011作为刚性楼屋盖规定时,均应设置或增设新的剪力墙(抗震墙),以满足抗震设防相关规定。 新增剪力墙的布置应规则、对称,截面尺寸及材料强度自下而上宜逐渐减小,避免突变。剪力墙的厚度应≥140mm,混凝土强度等级≥C20,配筋应满足GB50010相关规定。新增剪力墙应设基础,应考虑新旧地基土未经压实和已经压实差异对新旧结构所产生的变形协调问题,作为简化处理,新增剪力墙地基承载力应乘以0.85~0.9降低系数。新增剪力墙与原结构应有可靠连接。 单层工业厂房一般为排架结构,无剪力墙(抗震墙),支撑体系起作用类似剪力墙的作用,特别是有抗震设防要求时,必不可少。既有单层工业厂房,当未按GB50011规定设置柱间支撑及屋盖支撑时按《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06SG311-1中相关图集补设或完善其支撑体系。 一船情况下,柱间支撑应布置在厂房单元中部,上下柱同时设置;有吊车或8度和9度时,单元两端宜增设上柱支撑;厂房单元较长或8度Ⅲ类、Ⅳ类场地和9度时,可在单元中部1/3区段内设两道支撑。柱间支撑应采用型钢,支撑形式宜采用交叉式,水平夹角不宜大于55º。 青海恒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上一篇房屋地基基础加固方法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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